哪些人才申请苏州落户不要社保—苏户网

  留学归国人才取得学士学位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、高级职称人员等有来苏就业意愿人员,无需缴纳苏州社保,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落户。


 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:

  1.在国(境)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;

  2.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;

  3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。

 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,硕士研究生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,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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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苏州人才落户咨询电话:

 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:0512-65815515

 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58698632

  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52778091/52805358

 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53583522

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55137206

 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60905781/63950232

 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65256937/66056835

 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67591902/67591903/67591312

  苏州市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:0512-68723210-3/65582132

 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:0512-66605942-3

  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:0512-68257969/6841134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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