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人可以申请苏州人才引进落户?

       一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:

  1.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(含留学人员)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国家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;

  2.具有本科学历(含留学人员)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、国家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
 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,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。

87.jpeg

       二、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:

  1.在国(境)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;

  2.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;

  3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。

 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,硕士研究生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,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
  

  三、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三级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(不含补缴)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。


       根据自己的条件,看看自己适合哪种落户方式,有更多落户问题可免费咨询客服

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:

免费咨询请加微信: 17068803366复制